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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今日禁鲜令面临难产的幕后

发布时间:2021-09-02 01:32:11 阅读: 来源:磁力锁厂家

禁鲜令面临“难产”的幕后

2004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并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编写、发行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通则》与《指南》因限制牛奶生产企业打“鲜”字招牌,禁止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鲜”字标示而被社会称为“禁鲜令”。

面对各利益集团历时数月仍未休的“双方的合作不断深化口水战”和可能导致的价格混战,作为乳业主管部门的农业部终于站出来明确表态:反对禁鲜令。今年3月10日,农业部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出公函,明确支持各地奶协发起的“保鲜运动”,要求国标委修改“禁鲜令”。曾咬定不会修改《指南》的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也在此前放出口风称“还有修改的余地”。

至此,一度使得中国乳业“风声鹤唳”的禁鲜令显现“难产”的征兆。而“难产”的背后,又是怎样一番争斗呢?

利益同等条件小越细就会致使越难剪切与分散集团爆发口水战

由于保鲜派指责《指南》将自己的巴氏奶与常温奶混为一谈,致使常温奶与巴氏奶保鲜派对立,双方打起了口水战。

巴氏奶与常温奶究竟有何区别呢?据介绍,巴氏奶以生奶为原料,经过80℃低温杀菌处理,保质期通常是3至7天;而常温奶虽同样以生奶为原料,但需经过135℃高温杀菌处理,因此其保质期可达一个月之久。

事实上,早从1997年开始,巴氏奶派和常温奶派就开始了争斗。巴氏奶派一直认为,常温奶经过高温灭菌流失了营养成分,加上保质期过长,不配称鲜奶,故于2003年开始力挺鲜奶标示,但由于常温奶派抵制而搁浅。

在双方的嘴仗过程中,对于禁鲜令,中国奶协站在光明、三元、新希望等巴氏奶保鲜派一边,反对禁鲜令。而中国乳协则站在常温奶派一边,支持禁鲜令。

中国奶协会秘书长张禅元指责《指南》和《通则》是“一刀切”的做法。对此,中国乳协理事长宋昆冈不以为然:“根本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通则》本身无人质疑,也不会混淆还原奶和巴氏奶。”

双方的口水战并不止于此。2004年12月21日,广州某报发表未署名文章《喝奶莫被“鲜”所惑》,文章称“鲜”字不能表明牛奶的营养、品质和安全。后经广东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调查得知,该文系“利乐”公司出钱请人撰写的,配合常温奶派禁鲜的目的十分明确。

12月25日,王丁棉发表题为《不能让一纸禁鲜令毁掉整个中国奶业》的文章,对中国乳协的公开信进行质疑。丁称,奶协将继续抗争下去,必要时将启动向全国人大申诉的程序,促使《指南》修改。

今年1月,一身兼中国乳协顾问、中国奶协顾问等数职,已过80高龄的骆姓教授发表文章《揭露矛盾求真务实发展乳品事业》,用学术性语言表达了对禁鲜的反对。骆称:“我以乳品行业老兵的身份向有关单位大力呼吁,还‘鲜’字给农民,救救全国奶农,实现我国金属在长时间内不产生塑性变形的‘三农政策’。”

论战向价格战转移

在这场“保鲜运动”中,利益各方及各派的专家学者纷纷发表针锋相对的言论,双方的冲突于2005年1月1日升级为价格战。

2004年12月27日,15个省市的奶协在成都举行第二次“保鲜”峰会,在继续声讨《指南》的同时,还透露出下降本钱是关键将因禁鲜而被迫涨价的信息。

果不其然,这次峰会后仅三天,2005年1月1日,北京三元奶业就宣布即日起涨价,每包250毫升的塑料袋装巴氏奶涨5分至1毛钱,涉及销量每天达90万袋。此后,昆明、杭州、重庆、青岛等地的鲜奶企业纷纷采取将促销活动逐步取消,或者将227毫升装牛奶该改为220毫升等隐蔽手法变相涨价。

随着巴氏奶企业涨价,一些常温奶企业也加入了涨价行列。跟进涨价的蒙牛将500毫升的利乐枕型奶从每袋2.4元涨至2.7元,并取消大部分优惠促销。

三元奶业负责人明确表示,此次涨价主要缘于禁鲜令,而蒙牛则将涨价原因归于原料涨价。

面对“保鲜派”的压力和相关利益集团日趋激烈的争斗,2005年2月2日下午,国标委第二次召集中国乳协、中国奶协及相关人士召开研讨会。

据上海奶协副秘书长顾价佳升介绍,此次会议已达成明确共识,即《指南》不具有强制性。而此前,国标委则坚持《指南》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观点。如果《指南》不再具有强制性,那么,“十一”之后即使奶企在自己产品包装上标注鲜字标识,相关部门也不能根据《指南》查处了。对于这一推理,顾佳升称,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否标鲜还在进一步研讨中。

由此看来,禁鲜令有可能松动而“难产”,估计能使各方都接受的作法是巴氏奶和常温奶都被允许在包装上标注“鲜”字。向广东奶协副理事长王丁棉求证时,王称:“允许巴氏奶和常温奶都可以标鲜,这实际上是奶协的妥协做法,采取这一方式实属无奈,走中间路线更能促成各方达成共识。”

保鲜派联袂上书

2004年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颁布《通则》,之后,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又颁布与之配套的《指南》。该《指南》明确规定:只有直接挤下来的牛奶才叫鲜奶,经过加工处理的牛奶不能叫鲜奶。2005年“十·一”后,所有牛奶产品都不得在产品上使用“鲜”字标识。

其实,对于国标委等相关部门发布的这一禁令,一开始并未引起中国奶企和各地奶协的注意,而是在4个月之后才意识到这一禁令为其所带来的危机。

“顾老师吗?听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从2005年国庆节起乳品包装上不能标示‘鲜’字的决定,其中的《指南》说巴氏杀菌奶和常温奶在营养上一致,你们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去年10月底,顾佳升接到广州某乳品企业负责人,顾佳升立即预感到了《指南》的危害性。双方在中商定,应该就此事尽快与各地奶企和奶协打招呼,必要时应召开专题讨论。

为提醒鲜奶企业和各地奶协对《指南》的注意,顾佳升就禁鲜令发表署名文章《乳品命名“鲜”字要慎用》、《上市奶品无“生”但有“鲜”》,率先对“新鲜”两字进行学术剖析。紧接着,上海奶协召集该市所有乳品企业讨论禁鲜令问题,并对《指南》中的一些规定提出质疑。

对于上海奶协对禁鲜令集体声讨之举,广东省奶协及广州市奶协做出了呼应:广州燕塘、香满楼、光明、达能等奶企代表和10多家当地媒体参加了由两个协会组织的“关于《指南》存在的问题和牛奶食品标签讨论会”。第二天,广东、上海声讨禁鲜令的行动被媒体传播至全国,声讨行动随即在全国蔓延,并最终形成了中国乳业史上第一场声势浩大的“保鲜运动”。

面对各地奶企、奶协的声讨和质疑,国标委不得不集中中国奶协、中国乳协以及几大乳品企业召开了“第一次内部专题研讨会”。会上,国标委坚持认为《指南》的内容没有错误,并称《指南》是国家强制执行的法规,2005年辽宁省将建设大连、盘锦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10月1日起必须全面实施。

“研讨”未果及国标委的强硬态度进一步激怒了各地奶企和奶协。12月6日,针对“第一次内部专题会议”的意见分歧,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新疆、江苏、浙江、陕西等8个地方奶协云集北京圆山饭店,以学习《通则》为由,集体将分歧和质疑向社会公示。这次“保鲜”峰会通过了“否定鲜奶是对消费者的最大伤害”、“否定鲜奶是中国奶业的倒退”、“否定鲜奶,把鲜奶与灭菌奶混为一谈,不符合国际惯例”等三项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分送国家有关部门。

在8省市奶协公开叫板“禁鲜令”后不久,加入“保鲜运动”的队伍迅速扩大至15个省市。之后,中国奶协代表各地奶协正式向国标委提出修改《指南》的意见,认为该《指南》已经涉及到我国奶业与国际标准接轨、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牛养殖业生产等系列问题,应谨慎处理。同时,中国奶协还将“意见”送往了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政府部门。

声音 行政许可不能坐而论道

任何一项行业规范的出台,都会不可避免地触动一些人的利益,引起非议。但是《通则》和《指南》引起全国巴氏奶企业和奶协的一致反对使人不得不生出这样的疑问:这些争议为何没能在相关条文颁布之前解决?道理很简单,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者在此前未能与相关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未能全面征求利益各方意见,从而造成各方信息的不对称和反应的不对称。

客观而言,《通则》和《指南》的初衷绝对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理顺食品监管的必要立法之圆头锤举。但是,制定者对于重点的把握有欠妥当。牛奶必须消毒杀菌才能饮用,这是常识,消费者希望的鲜奶自然是经过消毒处理后的奶。因此,《通则》和《指南》没必要在“鲜”的概念上做过多的留恋,而应更多关注于“鲜的标准”,确保人们饮用安全。

对于一个行业的监管,标准自然重要,没有规矩自然不成方圆,但监管体系不畅,再好的标准都可能成为摆设。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马晓河认为,我国奶业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标识制度、认证制度和市场监管体系。但目前我国奶业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着农业、药监、工商、卫生、质检等数大部门的介入,多头监管导致不力监管。

在这场争论中,从一些奶协负责人口中得知一些地方出现了因禁鲜令的颁布而使奶农卖牛、奶企压价收奶等现象。与此同时,相关利益各方也借“禁鲜”而使牛奶涨价。在此,我们不得不拷问的是,利益各方在争论和奔走呼号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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